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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天金報訊 據新華社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日前討論決定,對馬樂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訴。
32歲的馬樂被稱為目前國內公開審判的最大“碩鼠”。今年1月2日,深圳市檢察院就馬樂案向深圳市中院提起公訴。3月24日,深圳市中院一審判處馬樂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五年,並處罰金1884萬元,對其違法所得1883萬餘元予以追繳。4月4日,深圳市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法律適用錯誤,量刑明顯不當,提出抗訴。廣東省檢察院支持抗訴。10月20日,廣東省高院終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。廣東省檢察院於11月27日提請最高檢抗訴。12月8日,最高檢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訴。
(原標題:就基金“碩鼠”馬樂案最高檢向最高法抗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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