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3日,長安一中部分學生趁開運動會之機與老師親近,頻頻抓男老師玩“磨杠子”(一種游戲)。該游戲既不雅又危險,老師們屢勸不止,一位62歲的體育老師陳老師看不下去了,氣憤的打了兩位參與學生,其中晨晨的手被空心傘柄打到,引起一場風波。最終,長安區教育局研究決定:責令長安一中立即解聘毆打學生的陳老師。(4月5日《華商報》)
  所謂“磨杠子”,指由幾人抬著另一個人,在柱子、樹木等圓柱體上摩擦其下體的一種游戲。學生抓老師玩這種既不雅又危險的游戲確實過分,但陳老師打人制止的做法也不對。筆者在此“各打五十大板”並非是“和稀泥”,只是想強調雙方都有錯。可是,長安區教育局匆忙地“責令解聘”陳老師是否太過輕率?
  我們梳理一下就會發現,陳老師打學生其實是“以暴制暴”。因學生之過分游戲,老師無可奈何才會動手打人,歸根結底,是學生錯在先,陳老師只是用錯誤的方法制止錯誤的行為。
  據瞭解,陳老師打人後,再沒學生玩這種危險的游戲了,可見,陳老師的教育確實取得了效果,學生也意識到了錯誤。而教育局卻輕率地責令解聘陳老師,並將學校的領導老師批評一通,這樣的處理決定無疑從根本上否定了陳老師的行為。儘管也責成該校“引導學生積極開展具有高雅情趣的文體活動”,但卻未嚴正批評學生的錯誤,這無疑讓陳老師的努力白費,給了學生錯誤的價值導向——讓學生以為自己無錯或錯不嚴重。
  陳老師教育不當確實該受罰,但那些學生們又何嘗不該被罰呢?在師生都有錯誤的情況下,過於苛責老師、縱容學生,不但嚴重損害了老師的威嚴,讓老師在管理學生方面更加束手束腳,而且會讓學生對老師的管教不以為意,增加教育難度。
  而且,陳老師今年62歲,教了40年體育。他在教育崗位上工作了一生,卻因為晚年這麼一點小錯誤就被教育局“踢出”教育界,連辯解的機會都沒給他,置其尊嚴與養老於不顧,此舉無疑是對一位老教師最大的傷害。教育局這種“過河拆橋”的行為,亦會讓其他的老師“心涼”,影響他們的教學積極性,這對整個教育事業的發展都是極為不利的。
  其實大家都明白,教育局這麼輕率的處理無非是為了平息輿論,但是,一味地“維穩”實在是得不償失。依筆者之見,此類事件教育局不如放權讓學校自己處理,犯錯的師生該如何處罰,讓老師、學生、家長共同協商,爭取找到最合理的解決方案。
  文/楊浩軍  (原標題:教育局“責令解聘”是否太過輕率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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