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華時報訊(記者張淑玲通訊員劉奇琦)2012年2月28日,周成海化療飲食輔助在刺殺白靜後即自殺身亡。其朋友巨春雷第一時間在微博爆料該事及兩人情變等內容。因認為巨春雷行為侵犯女兒名譽權,白靜父母將其訴至朝陽法院並索賠百萬元。記者昨日獲悉,朝陽法院一審判決駁回了白靜父母訴求,白母不服判決已上訴。
  青年演員白靜曾出演《血色湘西》《功夫詠春》等影視作品。2008年,白靜與周成海結婚。2012年2月,白靜起訴離婚。2012年2月28日中午,周成裝潢海持刀在白靜住所內將白靜刺傷,致其失血性休剋死亡。刺傷白靜後,周成海即自殺身亡。
  當天15時07分,巨春雷在微博上公佈白靜被刺殺、周成海自殺身亡、兩人積怨已深等消息,併發長微博爆料兩人情變涉及第三者、經濟糾紛、周母病中受刺激而死等。此後,該長微博被轉發9000餘次、評論4600餘條系統傢俱,且被多家媒體轉載,成為媒體報道周成海行凶原因的主要消息源。
  白靜父母認為巨春雷惡意炒作,捏造情節大肆散佈不實言論,侮辱了白靜人格,給他們帶來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和痛苦。同時,白靜父母桃園二手餐飲設備還表示,即使巨春雷言論真實,也侵犯了白靜隱私,故訴請朝陽法院判令巨春雷賠禮道歉,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0萬元。
  以涉及隱私為由,白母申請該案不公開審理,法院未公開庭審。庭關鍵字廣告上,巨春雷辯稱他說的全部是事實,沒有誹謗侮辱內容,沒侵犯白靜的名譽權和隱私權。為證明言論屬實,巨春雷還提交了周成海在向公安機關報案時書寫的材料。此外,周成海的哥哥等多名證人也在庭審中出庭陳述。
  朝陽法院審理認定,巨春雷爆料內容真實,不構成侮辱、誹謗。其所披露的白靜情變等內容雖屬隱私,但在社會關註白靜被刺殺一事時向社會公開原因,不得不提及白靜的感情生活。相較該隱私,公民的自由表達更應受法律保護。最終,朝陽法院認定巨春雷言論不構成侵權,並駁回了白靜父母的全部訴訟請求。  (原標題:白靜命案爆料人未被判侵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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